【案情】
微软公司系各版本Microsoft Windows Server和SQL Server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认为,铭万智达公司和铭万信息公司作为中国******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商,未经微软公司授权,擅自在其铭万大厦总部以及全国各分公司的相关计算机上安装并商业性使用了涉案软件,侵害了微软公司享有的计算机软件复制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院依微软公司申请对铭万智达公司和铭万信息公司的经营场所及其托管的服务器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查封和证据保全,证据显示:铭万信息公司复制并商业性使用了上述涉案计算机软件,铭万智达公司的计算机中并未安装涉案计算机软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铭万信息公司复制涉案计算机软件的行为侵害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铭万智达公司的计算机中并未安装涉案计算机软件,微软公司主张其侵害涉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具体赔偿损失依据涉案计算机软件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情节予以确定。据此,判决铭万信息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支出8000元。
【点评】
本案涉及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侵害著作权问题,计算机软件案件在主体、客体及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举证与传统著作权案件相比具有更大的难度和隐蔽性。该案审理中,法院及时有效地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准确进行侵权判定,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当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全面应用、深入发展过程中,计算机软件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正确处理好该类案件,对维护软件开发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促进软件行业和谐发展、有序经营具有积极作用。